[新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义龙新区关兴大道道路工程(关兴大道至汕昆高速万屯匝道改造工程)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义龙新区关兴大道道路工程(关兴大道至汕昆高速万屯匝道改造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21/1/5 10: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Gyl20201211775993294

标段(包)名称:义龙新区关兴大道道路工程(关兴大道至汕昆高速万屯匝道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94.87

项目负责人:

卢芝海

报价(元):

24140368

业绩:

本项目无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晟鼎兴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92.88

项目负责人:

张显云

报价(元):

24135553.88

业绩:

本项目无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92.86

项目负责人:

蔡荣圣

报价(元):

24144731.80

业绩:

本项目无要求

公 示 期: 2021年01月06日2021年01月08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85943921

代理机构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870370509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5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6条)

投诉机构: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859-354627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招标评标报告1.jpg

招标评标报告2.jpg

招标评标报告3.jpg

招标评标报告4.jpg

招标评标报告5.jpg

招标评标报告6.jpg

招标评标报告7.jpg

招标评标报告8.jpg

招标评标报告9.jpg

招标评标报告10.jpg

开标记录表.jpg

表1:中标公示附表.jpg

表2.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jpg

公告公示_义龙新区关兴大道道路工程(关兴大道至汕昆高速万屯匝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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