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金海湖新区响水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青山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毕节金海湖新区响水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青山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入场登记E5224011007002069 )已于2021年04月29日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星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勘察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下浮41%;

设计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下浮40.1%;

施工报价:财政评审价下浮5%;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达到本项目的勘察深度。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达到本项目的设计深度及限额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因本项目工艺、工序不同,需分步实施,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限额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项目负责人:何艳

设计负责人:雷文建

勘察负责人:夏定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号:黔 257131416081

设计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证书号:183701810

勘察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资格证书号:AY06330031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泸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勘察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下浮41%;

设计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下浮36%;

施工报价:财政评审价下浮4%;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达到本项目的勘察深度。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达到本项目的设计深度及限额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因本项目工艺、工序不同,需分步实施,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限额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项目负责人:任卫东

设计负责人:田静涛

勘察负责人:潘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号:川251101133730

设计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证书号:135200255

勘察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资格证书编号:AY065200064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勘察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下浮41%;

设计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下浮36%;

施工报价:财政评审价下浮3.5%;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达到本项目的勘察深度。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达到本项目的设计深度及限额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因本项目工艺、工序不同,需分步实施,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限额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项目负责人:王垚

设计负责人:徐来

勘察负责人:陈保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号:黔252151629266

设计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证书号:985100477

勘察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资格证书编号:AY10650015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 2021年05月1日至2021 年05月0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毕节金海湖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18608570699) 投诉。

招标人:毕节荟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84614530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7617109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专家打分表.pdf
附件: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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