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纳雍至赫章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监控、桥梁预应力、压浆质量、单梁荷载、桩基、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QLJK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中能建南方建投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的QLJK01标段S5200000000039735001001 已于2021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
投标报价: | 3738420.00(元) |
质量: | 满足国家公路工程桥梁监控及试验检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监控或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监控或检测报告之日止,预计30个月 |
项目负责人: | 肖映城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公路)检师1034085Q/201712004882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广东开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沉降监测及监控服务;湖南省龙琅高速2标温塘特大桥施工监控工程;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G317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专项检测ZJC标段;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S220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专项检测ZJC标段;新建巫镇高速公路第二标段连续刚构桥监控量测及隧道施工技术咨询项目;蜂子湾特大桥、龙驹特大桥桥梁监控。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湖南省张家界至花垣高速公路第3合同段太极溪特大桥主桥施工监控技术研究担任项目负责人;2.广东开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沉降监测及监控服务担任项目负责人;3.新建巫镇高速公路第二标段连续刚构桥监控量测及隧道施工技术咨询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
投标报价: | 3753900.00(元) |
质量: | 满足国家公路工程桥梁监控及试验检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监控或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监控或检测报告之日止,预计30个月 |
项目负责人: | 范凌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201812013175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昭通至泸州高速公路彝良至镇雄段项目桥梁施工监控量测(第QLJK1标段);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桥梁施工监控;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桥梁施工监控;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桥梁施工监控。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猴桥高速公路石屏至元江(红龙厂)段桩基检测第一合同段担任项目负责人;2.红河州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质量监督第三方检测辅助机构服务担任项目负责人;3.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桥梁施工监控 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
投标报价: | 3825000.00(元) |
质量: | 满足国家公路工程桥梁监控及试验检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监控或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监控或检测报告之日止,预计30个月 |
项目负责人: | 朱亚飞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公路)检师0924202Q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桥梁施工监控项目 / 标段;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连续刚构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项目 / 标段;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第QL-JC标段;青海省尕玛羊曲黄河特大桥工程、唐乃亥黄河特大桥工程施工监控量测、技术服务及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 / 标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建设项目连续刚构桥梁施工监控量测项目 / 标段担任技术负责人。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表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25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中能建南方建投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81070312)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85781066)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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