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EPC)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EPC)进行招标, 并于2022/7/1 10: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Gpa20220609552122679

标段(包)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EPC)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兴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92.54

项目负责人:

李伟

报价(元):

59%

业绩:

设计服务费下浮率59%,施工部分下浮率7.4%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6.24

项目负责人:

洪江

报价(元):

50%

业绩:

下浮率50%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报价,以下浮率7.4 %为本项目的施工投标费率(即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进行费率报价,投标人最终得到的结算价=结算审计价 x所报费率)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86.12

项目负责人:

孙亚娟

报价(元):

51%

业绩:

愿意以下浮率51%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报价。愿意以下浮率7.4 %为本项目的施工投标费率(即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进行费率报价,投标人最终得到的结算价=结算审计价x所报费率)

公 示 期: 2022年07月02日2022年07月04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885490984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296079168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5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6条)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开标记录表.pdf

评标报告.pdf

详细评分汇总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公示附表.xlsx

原创文章,作者: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zhongbiao/129336.html

Like (0)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evious 2022年6月30日
Next 2022年7月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