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沪昆高速(镇胜段)K1964+715-K2150+220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施工ZSXXBY-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的ZSXXBY-2标段S5200000000041939001002 已于2022年06月29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报价: | 2888802.00(元) |
质量: |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满足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完工。 |
项目负责人: | 姜兴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壹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7201806282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99.56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投标报价: | 2756551.00(元) |
质量: |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满足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完工。 |
项目负责人: | 周青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贵1522021202200721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中交通〔2020〕223号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97.29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关于投诉举报:(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中标结果公示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4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25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8559081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11944315)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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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G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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