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独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顺延公示

2021年独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顺延公示

贵州钰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贵州西南建工有限公司委托,对贵州西南建工有限公司的2021年独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二次招标,于 2022年6月28日进行开、评标,并于2022年6月29至2022年7月1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2022年7月1日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独山县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放弃函,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招标人确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南骏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对顺延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中标候选人

报价

工期

项目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南骏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投标报价费率为1.35%、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

720

日历天

付狄

二级注册建造师

黔257181900746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仓达建筑有限公司

勘察投标报价费率为1.4%、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5%

720

日历天

邓少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

黔257151731401

中标结果公示2022年 7 月 5 日至2022年 7 月 7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独山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54-3221323)投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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