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的G551镇远五里牌至黄平重安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SG-1标段E52260020220000D9001002 已于2022年08月24日 09时3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 | 98940550.04(元)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马松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02494823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G75兰海高速贵州境都新段K1623+720—K1623+960及G60沪昆高速公路贵州境贵新K1729+140~K1729+300段下行边坡治理工程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SA2)东段项目成德南互通HK1+093-HK1+160右侧路堤处治工程3、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G326线、S212线、G246线、G356线灾毁恢复工程第一合同段4、S60惠兴高速(惠镇段)K23+108~K23+330上行边坡危石隐患治理等4个工程5、G552线荔波至安龙公路荔波至独山段K0+000~K61+000灾害防治工程施工6、G75兰海高速(崇遵段)K1113+500松坎隧道进出口边坡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G7521渝筑高速楠木渡收费站入口右侧边坡垮塌治理工程2.G75兰海高速(贵遵段)沙文收费站广场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工程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 | 99139226.06(元)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刘蓝星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21202200368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19年G326、S304、S208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2、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一标段3、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2021年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G326线K336+170~K337+190段大中修工程施工2.G210线K2499+318~K2503+000段大中修工程施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 | 99238563.46(元)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蒙炳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00047800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G210线、G321线)2、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第SG1标段3、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4、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二标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2019年大中修工程(G210线、G321线)施工招标2.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如有举报,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公路局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结果公示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29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86506928)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联系电话:08558260686)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9485759)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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