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号路)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耀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晴隆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号路)勘察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1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4202300003O001001

标段(包)名称: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号路)勘察

招标代理:贵州耀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晴隆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01-31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省鸿洋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85.13 报价: 下浮40%
质 量 要 求: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负责人: 季森森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0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0.7 报价: 下浮40%
质 量 要 求: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负责人: 姜广占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0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总 分: 70.04 报价: 下浮40%
质 量 要 求: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负责人: 唐竞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0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 2023-02-01至2023-02-0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7611269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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