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3)建字第08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施工已由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贵安经函〔2023〕7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安新区高峰镇,厂址位于镇区东北面、贵昆铁路南侧大乐歌村附近。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1723.39 平方米,设计规模为 6400 立方米/天,新建配套 DN400 退水管线干线约 18.8 千米。2.3工期:24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1.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5)满足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的规定。。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25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8日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红宇

联系人:

姚泽慧

电话:

0851-88901576

电话:

18786603460

进入下载

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7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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