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2025年敦寨镇污水治理项目已由中共锦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中共锦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锦屏县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锦农领函〔20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5173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锦屏县 敦寨镇亮司村、者屯村地步。 | ||||||||||||||
2.2 建设规模:1套18m3/d生态处理系统、1套9m3/d生态处理系统,建设DN500HDPE双壁波纹管24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957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935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3245米、DN160HDPE双壁波纹管1296米、DN110PVC8700米、检查井424个、拦污井652个、化粪池22个 | ||||||||||||||
2.3 合同估算价:6325700元。 | ||||||||||||||
2.4 计划工期:90天 。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2025年敦寨镇污水治理项目。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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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2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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