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坪地镇清溪村高一组等4个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已由天柱县发改局以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天发改投资【2023】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720000元 百分比89.9非政府投资:530000元 百分比10.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天柱县坪地镇、竹林镇、江东镇。 | |||||||||||||||
2.2 建设规模: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坪地镇麦溪村麦溪组滑坡、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坪地镇清溪村高一组崩塌、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金鸡村蒋家坡组蒋家坡不稳定斜坡、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南头村七组凸云头滑坡4个隐患点勘查、设计、抗滑桩4、主动防护网、护坡墙、截排水沟、挡土墙建设、被动防护网、削方、清危、锚固 | |||||||||||||||
2.3 合同估算价:4405700元。 | |||||||||||||||
2.4 计划工期:120天 。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坪地镇清溪村高一组等4个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 | |||||||||||||||
2.6 招标范围:金鸡村蒋家坡组蒋家坡不稳定斜坡预计采用挡土墙1400m³,采用C25混凝土浇筑;麦溪村麦溪组滑坡预计采用挡土墙1500m³,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坪地镇清溪村高一组崩塌采用人工清危岩体预计采用2.0×4.0m主动防护网;南头村七组凸云头滑坡预计采用挡土墙1300m³,采用C25混凝土浇筑。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31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525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拦标价为440.57万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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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9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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