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7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2014年工业园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投资【2014】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建设地点:普定县城关镇;②建设规模:小区内沥青路长340米,宽6米。小区外沥青路长740米,宽14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③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含道路土建工程、绿化、亮化及管网等工程),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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