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2014年度哲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标段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2014年度哲觉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财政厅以黔财农发【2014】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宁县哲觉镇海田村瓦竹村、水营村
2.2建设规模:
标段2:(1)水利措施:1)取水堰一座;2)引水渠1000m;3)农田防护堤3236m;4)河道底板挡砂坎15道;5)200m³高位水池1座;6)100m³调节池5座;埋设管道980m;7)提水泵站一座。(2)田间道路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标段2投资金额:461.6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示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1和标段2),本公告项下的工程为标段2,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报名。
标段划分 |
治理规模 |
计划工期 |
标段2 |
约3700亩 |
180天(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手续(以投标人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书为准);3.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土地规划或设计能力(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录入营业范围一致)。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 日至2014年11月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备案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贰份(需加盖申请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0月30 日至2014年11月5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 年11月20日10:30时,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同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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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黔备案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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