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住建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或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包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艺设计及专有技术的衔接、施工图设计、项目总体计划及主要单体实施计划、工程概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对于涉及相关行业或专业的设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或市政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的经验。
(1)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近3年(从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个数不少于(2 )个。
(2)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从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个数不少于(1 )个。
(3)类似工程界定为:指工程投资规模不小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
4.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11时36分至2012年11月16日11时36分(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11时37分至2012年11月19日11时37分(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入黔备案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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