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3)第296号
资格预审公告
正安县卫生监督所、司法局等单位合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安县卫生监督所、司法局等单位合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社复[20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正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正安县行政中心北侧;
建设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4005平方米,全框架结构,投资约84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4.资格预审方法
如投标企业超过 7 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投标企业不超过 7 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城上城六楼) 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至 2013 年 4月 15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3-3 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代理公司通知为准)。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城上城六楼) 。(具体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正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遵义市广州路天安银苑A-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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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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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宋 华 |
联系人: |
王承德 |
电话: |
0852-6420359 |
电话: |
0852-8640033 |
传真: |
传真: |
0852-86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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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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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黔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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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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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4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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