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老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老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由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以毕烟计〔2013〕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宁草海镇人民中路;
2.2建设规模:约2200平方米;
2.3工程建设投资:约23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6工期:90日历天
2.2 本工程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简易程序法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发包价,发包价即为中标价(或投标报价),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合格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14 日至2013年 10 月 18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车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 投标企业 IC 卡(或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10 月14 日至2013年10月18 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车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车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4.投标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2.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手续后,并于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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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黄剑 马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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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95735966 1398536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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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有效期:201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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