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普定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建设项二次公告【监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5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建设项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水利厅、安顺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水饮[2013]12号、13号;安市水农[2013]2号、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定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 省、市、县财政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解决普定县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总工期4个月。 建设地点:普定县龙场、马场、鸡场、白岩、城关、马官、化处、补郎、猴场、坪上等10个乡镇;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建筑工程等。 标段划分:1标段; 监理期:4个月;保修期监理服务:6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接受。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9月 9日至 2013年 9月 13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时至 17时,在 (安顺市龙泉路15号一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投标交易员(附水利交易员证原件)或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资料贰份。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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