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安底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安底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3]20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安底镇;计划工期:120天;招标范围:新建日处理0.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网6985米,其中:DN2004141米、DN3002844米。(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投资规模:5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指定媒介)上发布。
其它:以上“5.申请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2.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招标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550001
联系人:张登方联系人:龙云华
电话:18285753063电话:0851-580747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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