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黔发改建设[2013]12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榕江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榕江招[2014]156号
2.2、项目资金来源:地方筹资
2.3、建设地点:榕江县城北新区
2.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941平方米,其中:指挥中心用房511平方米
办案用房460平方米、窗口用房912平方米、信息通信用房565平方米、网络安全保卫用房321平方米、机要工作用房170平方米、刑事技术用房1802平方米、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519平方米、警用装备物资库455平方米、警务技能训练用房33平方米、备勤用房335平方米、档案用房396平方米、附属用房462平方米。建筑共5层,局部6层。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内容
2.7、标段划分:无
2.8计划总投资:约121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投标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 9 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料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4 年 8 月 5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4 年 8 月 5 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1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榕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榕江县 地 址:凯里市博南新区青青家园4栋0204室 邮 编: 557200 邮 编:556000
联 系 人: 申东平 联 系 人:杨 倩
电 话:0855-6838817 电 话:0855-8517788
201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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