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热表处理厂房工程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5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号热表处理厂房工程已由国防科工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科工四司【2012】7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新安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新区;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3400平方米;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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