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18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县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镇宁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2]2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建设用地35亩,总建筑面积为1523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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