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02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水塘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4]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银行借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水塘镇格凸河村;(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56.41平方米。(3)计划工期:6个月;(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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