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0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水塘镇示范小城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4]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银行借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水塘镇格凸河村;(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亩。(3)计划工期:6个月;(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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