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风景区2015年桃子村(小新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14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宫风景区2015年桃子村(小新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龙宫风景名胜区财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财经函[2014]28、龙财经函[2014]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宫镇桃子村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224套,建筑面积10820.94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排污工程(污水)、室外照明、绿化、场地平整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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