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6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备案[2015]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本次实施的工程项目为10个营业网点,工程地点:大山镇、丁旗镇、扁担山乡、募役乡、马厂镇、朵卜陇乡、革利乡、六马镇、良田镇、简嘎乡;②建设规模:大山信用社1705.7㎡、丁旗信用社867.51㎡、扁担信用社1965.65㎡、募役信用社1965.65㎡、马厂信用社1995.94㎡、朵卜陇信用社1118.2㎡、革利信用社1099.79㎡、六马信用社1965.65㎡、良田分社1965.65㎡、简嘎信用社1539.12㎡;③项目工期:160日历天;④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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