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2014扶贫生态移民岩孔镇光明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贵州省金沙县2014扶贫生态移民岩孔镇光明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金沙县2014扶贫生态移民岩孔镇光明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毕市发改区域[2015]3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岩孔街道光明社区;

2.2建设规模:64172.02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10421.86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1510140900时至2015102017: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418,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账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保证金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信息费、资格预审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不接受现金缴纳),信息费、资格预审文件费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并确保到账,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0月 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金沙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城关镇中华街 地 址:贵阳市遵义路城市方舟A栋7-1号

邮 编:

551800

邮 编:

550003

联 系 人:

陈定军

联 系 人:

匡子鑫

电 话:

13595712498

电 话:

181857033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qzx101@126.com

入黔

案号:

黔建外招验[2012]033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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