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工程(四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63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工程(四次)已由普定县发改局以普发改基字【201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定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工程(四次);
项目地点:普定县城关镇龙上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905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部3568平方米、住院部5120平方米、医技科室2816平方米、药剂科室1440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1760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56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736平方米、地下室305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
计划工期:50天;
招标内容: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示要求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乙级
普定县中医院招标文件(污水处理)修改20150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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