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岩孔街道永丰小学扩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沙县岩孔街道永丰小学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已由 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金发改项目【 2015 】25、金发改综【 2015 】1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沙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与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金沙县岩孔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81.4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面积:2614.64平方米,学生食堂666.76平方米。室外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硬化、场地硬化、围墙、挡土墙、花池、管网等。
资金估算:工程总投资约 1071.27万元
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 4日至2015年 11月 10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17710121050000418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账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缴费指南及时注意事项,若因投标人原因或银行到账时间延迟影响投标人,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4 保证金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不接受现金缴纳),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投标人 , 须在报名截止后 5 日内完成绑定 ,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并确保到账 , 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 0857-8317252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月 26日 11时 30分,地点为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 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国家指定媒介)及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指定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61.159.147.102/ ) 及中心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慎重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沙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沙县古场街道城治路地址:贵 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 105 号智亿大厦 B 幢 1 单元 24 层
邮编: 551500 邮编: 550002
联 系 人: 张德毅联 系 人: 刘克斌
电话: 0857—7222541 电话: 13984558283
传真: 0857-8736633 传真: 0851-8858768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5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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