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秀区东屯乡八番村和王石村土地(水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76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西秀区东屯乡八番村和王石村土地(水田)开发项目以西府函[2015]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5年西秀区东屯乡八番村和王石村土地(水田)开发项目;
项目地点:西秀区东屯乡;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16.591公顷;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须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手续,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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