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7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以西发改函【2015】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与社会资本金(PPP模式)(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安顺市西秀区;
项目规模:详见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3年;
招标内容:详见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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