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长征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勘察(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长征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勘察(二次招标)已由毕节市水利局以毕水电【201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长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中央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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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境内赤水河流域二级支流水边河上游的天星村
规模:更新改造2台机组及电站部分设备,更换3#水轮发电机组的相关控制保护,提高发电效率,保障电站安全运行。
项目总投资:约2031.17万元;勘察费用约70万元。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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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文地质专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 5日上午 9:00 时至2016年1月 11日下午17:00 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信息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 年 1月 26日 10时 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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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金沙县长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金沙县 |
地 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五楼502.503.504号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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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母永学 |
联系人: |
陈晳梅 |
电 话: |
13985366268 |
电 话: |
15117553651 |
传 真: |
传 真: |
028-85283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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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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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黔备案号: |
黔建外招验[2014]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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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8年12月06日 |
2016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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