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开七号路、纬四号路建设项目 以 安开发改投资【2015】69、安开发改投资【2015】7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开发区开七号路、纬四号路建设项目 ;
项目地点: 安顺市开发区 ;
项目规模: 开七号道路总长331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主车道双向四车道; 纬四号道路总长404米,道路红线宽20米,主车道双向二车道;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
招标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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