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大西门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2016)3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大西门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匀发改复(2016)0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整治路段为都匀市石板街及其延伸部分,南起都匀市石板街牌坊,北至广惠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全长约600米;(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5600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17980平方米;(3)计划工期:120日历日;(4)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及立面改造等相关配套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贰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3月 16日至 2016年 03月 22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电话:0854-8228143、8222509。须项目负责人和授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3 月23 日至2016年03 月 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4 月 12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报名时须项目负责人和授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项目经理及授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 址:都匀市匀城巷13号
邮编: 邮 编:558000
联 系 人:邹工联 系 人:王杰
电话:18286491118 电 话:18008540516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42597049@qq.com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招验(2013)22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年 12 月 31日
2016年 03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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