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部分)
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部分)(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农经[2015]17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镇宁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部分)。
2.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2.3工程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境内。
2.4工程规模和建设方案:60立方米蓄水池9口、30立方米蓄水池6口,沉沙池16口,水池加固2口;截水沟7.57公里;工程宣传碑1座。
2.5工程发包价:1408591.23元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
2.7工程建设工期:一年。
2.8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程序(采用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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