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台建招(2016) 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江县梅影片区文化广场综合园建工程已由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台发改发(2015)15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台江县梅影片区文化广场综合园建工程
地 点:台江县梅影城市综合体
规 模:规划建设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
招标规模:施工图范围内
施工工期:365 日历天
总投资为:2137.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2 日9:00分至2016年6 月 6日23:30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6 月12日9:00分至2016年 6 月 6 日23:30分(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购买下载。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 月27 日14时30 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江县城内 地 址:凯里市宁波路33号1栋1单元2601
邮 编:556300 邮 编: 556000
联 系 人:杨树琼联 系 人: 王兴昌
电 话:13985290431电 话:13908553222
传 真:0855-8238628
电子邮件:32619828@qq.com
2016年5 月30 日
文件预览:
ZB9ee62ba5-902f-401e-b0b0-a907fc92beb1.doc
[TD52263020160525001YSG001]台江县梅影片区文化广场综合园建工程.QDN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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