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猴场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以普发改投资【2016】1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猴场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猴场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地点:普定县猴场乡;
项目规模:新建猴场中心村,西北中心村,大地中心村3个集中安置点,搬迁安置点153户621人(其中:猴场村安置点安置39户177人,西北村安置点安置66户280人,大地村安置点安置48户164人)建设房屋套数153套,建筑面积约11821.71平方米;
计划工期: 8个月 ;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2本次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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