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市级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以 安顺市财政局 的 安市财呈【2015】3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市级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
项目地点:安顺市;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约2282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376平方米 ;
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00时00分至 2016 年 7 月 16 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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