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务川自治县柏村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务川自治县柏村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务川自治县柏村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贵州省扶贫办、贵州省财政厅  以  黔发改地区【  2016】838号  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柏村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资金及其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务川自治县柏村镇  。    

2.2 工程规模:  项目新建住房354套,总面积约4.0万平方米及市政道路  。      

2.3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内容  。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下载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 50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    

6.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和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柏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务川县柏村镇

联 系 人:     杨佐金             联系电话:   18984978181       

招标代理公司: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2504      

联 系 人:   姚世定                 联系电话:  0851-27704806        

    传    真:  0851-27704806           邮箱:  1909575092@qq.com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851-28911957     

          

 2016   年    9    月      28      日       

*重要说明: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获取。    

4、本项目补充文件等所有附加文件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会员系统提供下载,禁止另行收费出售、禁止互联网线下领取。     

5、澄清、修改文件在会员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会员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任何环节无需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本单位信息。       

附件:
设计招标文件定稿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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