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马鞍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马鞍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匀发改复(2016)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点:都匀市马鞍山原页岩砖厂;(2)建设规模:边坡治理9786平方米,挡土墙325米,围墙1211米,场地铺装33917平方米,景观绿化80925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其他相关设施等。(3)监理期: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4)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至 2016年 10月 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 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6时之内,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黔南大道原农机校内) 电话:0854-8228143、8222509 联系人:林达;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0月8日至2016年 10 月12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0 月 28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市黔南大道原农机校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备注
8.1报名时须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
邮编:邮编:
联 系人:石工 联系 人:王杰
电话:15086114225电 话:0854-8810555
电 子邮 件:2874575100@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6年10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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