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简嘎乡)设计(项目名称)由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16]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简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简嘎乡)设计;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磨上村;
项目规模:简嘎乡磨上村农村环境整治。包含:道路建设、农村房屋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景观及电力、照明、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等;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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