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毕节经济开发区直形天桥工程项目已由 毕经开经发通[2015]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毕节金海湖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直形天桥主桥长度32米,宽4.5米,设置4个人行梯道和2部无障碍垂直升降机;桥梁总面积332.24平方米(含梯道),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墩柱及梯道材料均采用钢材。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址:小坝镇小海路汉屯学校路口。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总投资:2323994.99元。
2.6本工程采取 简易程序法。简易程序法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发包价,发包价即为中标价(或投标报价),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合格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 月14 日至2016年12 月20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 月14 日至2016年12 月20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 月27日上午09:30 时,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毕节金海湖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
地 址:毕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财校213 邮政编码:551700
联系人:张喆 电 话:1818807999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高新区都匀路89号金利大厦B栋1215号
邮编:550081 电话:13312489909
传真:0851-84728466 联系人:罗在沙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转发:毕节经济开发区直形天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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