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纳雍县维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毕市发改环资【2015】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纳雍县财政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纳雍县维新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平均处理规模45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一期库容9.1万立方米;
2.3项目投资:3171.6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78.63万元,建设期利息80.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65万元。
2.4监理服务期:至审计结算完工;
2.5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4月19日下午17: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相关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5请于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费发票。
7.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7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纳雍县 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金园大道58号A-569地块(重庆桃花源经济园区)
邮编:553300 邮编:409899
联系人:张海龙 联系人:刘克斌
联系电话:13984748331 电话:13984558283
电子邮箱:290624924@qq.com 电子邮箱: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10月28日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贵州省纳雍县维新生活垃圾填埋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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