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15)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施工一标段;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扁担山镇麻元村;
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有:道路边坡支护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水库景观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投资额:约2919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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