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及新城区公租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紫云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及新城区公租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及新城区公租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紫发改字(2012)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紫云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及新城区公租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

2.2 项目地点:紫云县新城区

2.3 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10kV进线采用ZR-YJV22-8.7/15 3×95电缆40米。10kV电源由:10kV干金I线新城区支线五期廉租房分支线7#杆引来,新建配电房一座,新建高压柜HXGN15-1212柜4台;新建变压器SCB11-630kVA 2台;箱式变压器SCB11-200kVA 1台(注:商业部分由业主自建);新建低压柜GCS柜9台;集中表箱采用12位表箱22个,费控电表264个,电能量采集器22个、集中器2个,住宅部分采用高供低计CT:1000/5 0.2S级。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含信息录入)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原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3

紫云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及新城区公租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招标文件(2016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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