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关岭自治县普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已由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发改[2016]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普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关岭自治县普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地点:关岭自治县普利乡南亚村;
项目规模:新建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244.87平方米。
计划工期:150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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