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区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字[2016]2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方式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坝区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实验小学校区东侧;
项目规模:规划占地面积约34443.18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1928.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72.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55.92平方米,项目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规划馆和大剧院。经批准的计划投资估算金额约35116.20万元;
计划工期:304日历天;
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总图中全部拟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勘察、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办改,招标文件)平坝区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融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7.2.20)改.已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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