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厂镇茂良村)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镇发改投资(2015)2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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