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48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小龙村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13>3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惠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小龙村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
项目地点:安顺市东关办小龙村 ;
项目规模:配套建设小龙村廉租住房外部连接道路,详见施工图纸 ;
计划工期:30天;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00时00分至2017年11月30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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