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桂家湖片区)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桂家湖片区)(项目名称)已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扶领通【2017】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丁旗镇桂家湖片区;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8500亩,工程内容包括渠道、机耕道、机耕桥、涵洞等;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00时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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