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2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平坝机场大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字(2016)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平坝机场大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和乐平镇 ;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市政主干道,路基路面、涵洞、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
计划工期:15个月;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00时00分至2018年02月12日00时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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